重 要 通 知
接市房管局通知,我市将统一办理已过期或将过期的经济人资格证书年检工作。现转发通知原文如下:
市区各房地产经济机构、经纪人:
自2011年4月1日起,《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精神,现请我市2010年之前经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培训合格、领取证书的经济人、经纪人协理、中介服务人员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执业资格证书至扬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办理登记手续。各县(市、区)培训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中介服务人员由各县(市、区)房管局统计后统一报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后果自行承担。登记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20日;
高邮地区的报名地址:高邮市康花园小区内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84608318
据可靠消息,鉴于目前中介行业混乱的现状,不久的将来房管局将进行大规模整治。坚持持证上岗,监督运营,以保障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秩序。
特此通知,希望有经济人证书的朋友抓紧时间办理。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