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商品房注销公告
1、高邮市三垛镇房屋开发中心开发的阳光小区,
合同号:SDYGXQ20111253#301,3幢301号室商品房已销售备案(建筑面积143.83㎡,单价:2000元), 2、扬州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秦邮嘉园小区,
合同号:QYJY20115625803,25幢803室商品房已销售备案(建筑面积113.54㎡,单价:4388.54元), 现申请注销合同转为可售。根据《高邮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予以公告,有意购买该房的市民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楼市场管理科登记,联系电话:0514-84608318。五个工作日内,仅一人登记的,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直接向开发销售企业申购,有多人登记的,在市场科监督下,开发销售企业采用随机抽号的方式决定承购人,成交价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公告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为公告期登记购买资格的有效期,仅一人登记的逾期不签署备案合同的作弃权处理,多人登记的通过抽签决定承购人并签署备案合同后,其他申请人的购买资格立即失效。 特此公告 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1年7月1日
合同号:SDYGXQ20111253#301,3幢301号室商品房已销售备案(建筑面积143.83㎡,单价:2000元), 2、扬州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秦邮嘉园小区,
合同号:QYJY20115625803,25幢803室商品房已销售备案(建筑面积113.54㎡,单价:4388.54元), 现申请注销合同转为可售。根据《高邮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予以公告,有意购买该房的市民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楼市场管理科登记,联系电话:0514-84608318。五个工作日内,仅一人登记的,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直接向开发销售企业申购,有多人登记的,在市场科监督下,开发销售企业采用随机抽号的方式决定承购人,成交价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公告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为公告期登记购买资格的有效期,仅一人登记的逾期不签署备案合同的作弃权处理,多人登记的通过抽签决定承购人并签署备案合同后,其他申请人的购买资格立即失效。 特此公告 高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