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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提高影响部分改善性购房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0-03-01  /  浏览:2000 次  /  

    根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0]72号)的有关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月26日就“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认为,这是第一次在信贷政策调整中,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进行同步调整,无疑表明了这次调控的力度还是较大的。

      根据我爱我家的统计,目前二手房购房人中,贷款客户的比例为三分之二,而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又占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全部二手房购房人群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大约占(九分之一)22%左右。而这其中购买“二套住房”的申请人占一半左右,也就是说这次公积金政策调整涉及的购房人大约只占市场的11%左右,看起来影响面不大。

      但是,我爱我家认为:受影响的这部人中绝大部分是改善性购房的购房人,

      他们的需求是要以小换大,置业升级。如果他们的资金实力较好,首付能力较强,那么在公积金政策调整后仍然能够通过贷款实现改善性购房;但如果首付能力较差的话,在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无疑就要延缓购房,这似乎就有些过于严厉了。

      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说:其实,商业贷款的“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也会产生类似的效果,只不过由于公积金利率低,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因此,公积金贷款的“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影响的相比之下更多的是一些经济收入较低的购买中低价房的改善型购房人。由于目前在“二套房贷”环节我们难以区分改善型购房和投资投机型购房,所以采用目前“一刀切”的从严政策其实也是“无奈之举”。但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来看,区分改善型购房和投资投机型购房,且在信贷政策上给予差别化对待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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